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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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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软件(资讯 行情 论坛)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软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4年10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8号中软软件园A2座三层会议室召开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股份65,007,3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敏女士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公司改制以来一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几年来,双方合作情况良好,顺利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目前已经变更为中国电子产业工程公司,且公司整体收购中软总公司后即将实现与其的全面整合重组,而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多年来一直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系统内包括中软总公司在内的成员企业的审计中介机构,为确保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得以更好的顺利完成,同时更有利于与控股股东系统内其他企业的审计工作按照国资委的要求进行衔接,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的建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0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中介机构。

  65007389票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四年十月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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