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湖科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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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0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在石家庄陆军指挥学院招待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18890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戴小兵先生主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衡阳恒飞电缆有限责任公司96.55%股权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18890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张兆平律师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见证书》。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月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