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股份(600787)关联交易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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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6:0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10月10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水坤先生主持,8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公司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及协议
一、概要 为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大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将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出让,本次出让协议的签署日期为2004年10月10日,签署地点为中国天津,协议生效日期为公司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通过日,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属关联交易,此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该公司的简要历史沿革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中央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 商品的储存、经销、运输、配送、货运代理等。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1)2003年净资产值:22.25亿元 (2)2003年实现净利润:632万元 4、该公司名称、住所、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1)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北路18号 (3)企业类型:国有独资 (4)法定代表人:洪水坤 (5)注册资本:78906万元 三、交易合约的主要内容: 1、签署合约各方的法定名称: (1)转让方: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受让方: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合约签署的日期:2004年10月10日 3、合约所涉及的金额和相应比例: 根据本次交易合约的规定,本公司将所持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出让给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出让金额为1212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该公司10.27%的股权。 4、交易的结算方式和期限 根据本次合约的规定,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应于合同正式生效后三十日内将上述收购款项支付给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要 本次交易标的为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27%的股权,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6日,注册资本金为116825.3万元,注册地点为中国北京。 (2)主营业务范围 高新技术创业投资;受托经营管理投资性公司的创业资本;国际风险投资,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经营管理企业资产;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的咨询;企业并购、重组咨询;财务顾问;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3)该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截止评估基准日2004年6月30日) 2004年6月30日 评估值 帐面值 资产总额 143171.99万元149226.41万元 负债总额 31361.33万元31361.33万元 净资产 111810.66万元117865.09万元 2004年1-6月 净利润 -1212.95万元 四、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 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大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将使公司的现金增加12120万元,减少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2120万元。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是以北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乘以持股比例所得值11482.95万元为基准,经协议定价为12120万元。 六、此次关联交易正式生效的条件 本次交易需经公司临时三届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大力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具有重要意义,其关联交易价格对非关联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独立董事朱道立、韩旭东、刘秉镰、刘文湖先生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0月10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