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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可发次级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2:49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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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近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出台《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暂行办法》。

  首先,《办法》对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的申请条件、募集规模和募集对象等作出了规定。其次,《办法》要求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第三,保险公司只有在确保偿还次级债本息后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的前提下,才能偿付本息。第四,募集人应当制作
招募说明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公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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