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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请注意:中介不能办贷款(专家提醒)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0:54 人民网-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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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春艳

  房产抵押贷款、按揭房再贷款、贷款速办、住房加按转按贷款……最近报刊上类似的贷款中介广告层出不穷。上海市银监局日前指出,这些广告所标内容缺乏法律依据,易产生对公众的误导;事实上所谓的贷款中介不能直接办理贷款业务。

  据了解,按我国有关法律,贷款是特许经营业务,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依法设立的典当行外,其他机构概不能办理贷款业务。现在出现的这些贷款中介广告,容易使人误以为房屋中介公司可以像典当行一样直接办理贷款,其实这些中介只是向银行提供业务信息,协助有签约关系的银行机构办理二手房抵押贷款手续时的前期资料收集、相关证明审核、递送单据等服务。

  银监局有关人士表示,按照不久前颁布的《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上海市已采取相应措施敦促各商业银行在办理二手房贷款业务及选择房产中介公司建立合作关系时,要注重审查房产中介公司的资质,分清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与不可代理的业务界限,切实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商业银行不得在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强制要求客户接受各种中介收费服务。”银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办理二手房购房的过程中,不要轻易签约,最好在贷款办理前多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咨询,并注意参考二手房交易网上公示的价格和程序,以免受损或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市场报》 (2004年10月12日 第十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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