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托进行理财 如何才能规避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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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4:09 新民晚报 | ||||||||
如果时间倒退一年,信托绝对是个理财的好工具,没人相信投资信托会亏本,但随着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信托已犹如下山猛兽,令投资者望而却步。利用信托进行理财,如何才能规避风险呢? 一段时间以来,提起信托,人们脑海中想到的就是“高收益的银行存款”。但随着信托计划品种增多、信托投资领域扩大,如何鉴别风险,已成为投资者关注的重点了。作为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是信托与其他理财产品争夺客户的最大优势。信托产品之所以能引起投资市场的较大轰动,主要就是因为其预期收益率超过了同期银行储蓄收益。从第一批上市的信托产品来看,其收益率都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承诺,特别是爱建信托2002年7月推出的产品原定3年信托期,因外环隧道提前建成通车,且有机构愿意收购外环隧道全部股权,2003年6月信托公司就按合同约定提前结束了该信托产品。经过计算,11个月信托期的收益率达7%,比预期收益率高出2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如果一位投资者前年投入10万元,只需11个月他就可以拿到7000元的回报,收益率远远高于银行同期利率或国债投资。 但由于信托的私募关系,意味着投资者对收益分配和资金运作方面的信息,比股票和基金知道得要少许多。几乎可以说,大多数投资者对持有的信托计划运作情况一无所知。之所以投资者对信托风险视而不见,主要原因是觉得信托有担保。 “事实上这是一个误区,很多信托没担保,有担保的也多数是信用担保,很少有实物担保,法律没有这个要求,信托本身的性质也决定了它就是以信为本,不是靠实物质押取胜。”业内人士表示,“有些项目,主要是房地产信托,即使有实物担保也不一定安全。”因此在分析信托产品风险时,要重点考察准备投资的信托产品的性质。 首先,条款中约定的赔偿责任暗藏风险。按照央行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不得承诺信托资金不受损失,也不得承诺信托资金的最低收益。 根据规定,只有当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时,投资者所受损失才由信托公司赔偿。也就是说,信托公司只负责赔偿因自己违背信托合同擅自操作而招致的损失,运营过程中发生风险完全要由投资人承担。 其次,项目本身和行业发展隐含风险。虽然信托公司在推销信托产品时,都会提出一个眩目的收益率供投资者参考,但这只是预期的,而不是承诺。信托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在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差异上。投资者可能获取丰厚收益,也可能血本无归。 近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要求信托投资公司应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包括经审计年报和重大事件临时报告等。加上此前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信托业信息披露将走向规范,这无疑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更加可靠的投资环境。 方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