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张玉柱)昨天,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选任的12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就职,本市10个检察院作为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第一批试点单位。
人民监督员的责任是对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五种情况”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即检察机关拟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
人民监督员还可应邀参加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的其他执法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的,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J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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