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介入基金业务 混业经营序幕拉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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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11:30 财经时报 | |
    9月15日,央行召集国有商业银行负责人,讨论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问题。至此,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由业内推测正式进入了准备实施和操作阶段。     事实上,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进程的加快,与目前的政策环境和股市现状不无关系。9月初,央行公布了《货币市场基金管理办法》;与此同时,证券 市场于9月也跌破了1300点的心理防线。一时间,是先治病还是先救命,成了各界争论的焦点。    上溯到2001年,随着某地方商业银行违规票据导致银行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的曝光和央行的严肃查处,股票市场一落千丈。     面对股市的又一次狂跌,诸多制度性问题已经无法回避:资本市场应如何发展?中央银行在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中应发挥什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作用?在现阶段应坚持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混业经营的进度如何把握?     2003年,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成为争论焦点之一。如果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意味着刚刚设立成型的分业监管框架,又要再次重新改革,而且当时大规模混业经营的环境也不成熟;但是如果不允许混业经营,一些重大的改革,一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大步伐就难以推进。     因此,最终作出了折中选择。如基金业务,《商业银行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规,都为商业银行开办基金业务留有余地。     商业银行开办基金业务的好处是,通过投资人投资资本市场改变当前企业融资过多依赖银行贷款的现象。     目前,随着制度约束的放松,中国证券化融资工具开始起步。而大量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必然带来大量介于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成熟金融产品,特别是现代信息技术的使用,金融监管的难度不断增大。在此背景下,中资金融机构不可能再固守传统商业银行发展模式,必须在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循序渐进地利用各种证券化融资工具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对比中外金融体系不难发现,在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上,无论是过去实行分业管理的美国,还是实行全能银行模式的欧洲,商业银行参与发起和设立基金公司都是普遍的、通行的做法。在德国,基金管理公司主要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发起,商业银行管理着90%的基金投资计划。在美国,1999年底出台的《金融现代化服务法》,揭开了美国商业银行参与基金管理业务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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