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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资产流失严惩负责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05:5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10月8日,在国资委网站上,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对外公开征求《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国资委规定,中央企业在处理重大法律纠纷中,造成企业重大损失并涉嫌犯罪的,相关负责人将被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国资委相关人士介绍,《办法》是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而制定的。京华时报记者王雪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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