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是国内首个对二手房交易征税的城市,但就在9月1日,这项出台仅仅8个月的政策却被叫停。作为国内首个对二手房交易征税的城市,杭州市政府的经验已为许多城市所效仿。不料8个月后,杭州的二手房市场却走到另一极端,陷入了低迷,这显然不是当初决策者始料所及的。仓促出台的“房产新政”
政府运用经济手段进行调控本无可厚非,但“良好的愿望并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
2003年,杭州市中心(不包括西湖周边区域)和次中心的平均房价分别从1998年以来的4500元/平方米和3500元/平方米,上升到了8200元/平方米和6200元/平方米。而据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统计局公布的数字,当年杭州市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仅为12898元。事实上,据当地的《钱江晚报》报道,真正能购买杭州商品房的人中,本地人不到50%,而温州的投资商却以20%之多位居第二。
至去年下半年,杭州楼市更为“疯狂”,市区新开盘和未开盘的房子都被炒房族一抢而空,致使房价节节攀升。自然,杭州的老百姓对于不断攀升的房价反应强烈。杭州市政府顺势而动,遂于2003年9月通过了“居者有其屋”工程及其八大相关政策,恢复征收20%二手房交易增值个人所得税。政策何以“短命”
经济学者易宪容就此指出,杭州“房产新政”的失败,在于没有经过深入细致的研究。
恢复征税既有法律依据,也符合国际惯例,并且在刚开始实施之际效果不错。但从开始执行到悄然叫停,时间如此之短,着实令一些业内人士跌破眼镜。
一般认为,20%的房产个人所得税对中介公司影响最大,21世纪不动产杭州分部的叶宏伟博认为,杭州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仍然是卖方市场,求大于供的市场现状决定了卖方能够把20%个税转嫁给买方。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炒房客可以频频换手,“卖了这套买那套”,还正好符合“新政”另一项“一年内重新买房可以退税”的政策。那些买一套房子为了自住的平头百姓,无心也没有能力倒来卖去,反而成了这项征税政策最大的买单者。
2004年元旦过后,杭州二手房出让价格继续上涨,几乎所有出让报价都注明是“净价”,这意味着普通购房者除承担契税等税费外,还要承担20%的所得税。这项政策让买房者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房价急涨的根源
究竟应该如何遏制过度“炒房”和过快上涨的房价?专家认为,影响房市的大环节有两个:一是源头,一是终端。前者主要取决于地皮,后者在于“市场发现”。从长期看,真正的解决之道还是在于保证市场源头的充足供应。
在土地计划控制的大背景下,杭州市政府虽然采用市场手段进行调控,但在市场源头———土地———却还依照以前的计划手段来管理。二者间的冲突就是个税政策难以达到预期效果的根本原因。(据《小康》杂志白红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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