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创新 东方证券吃螃蟹力争成为新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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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05:45 四川金融报-成都商报 | |||||||||
8月12日,证监会向各证券公司发布了《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券商充分发挥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实际进行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提高服务质量,改善盈利模式。 由于这将为拓展证券公司的生存空间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得到证券公司的欢迎,有关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报道显示,东方证券就已上报了相关资料,力争成为较早进行
据报道,东方证券于日前正式向证券业协会和上海证监局上报了申请创新试点证券公司的全套材料和创新方案。据称,东方证券因此成为第一家将创新方案连同创新试点资格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的证券公司。 东方证券上报的材料包括评审申请报告、经审计的今年上半年会计报表等11项内容。其上报的创新方案,则共有四大类别、七大系列、三十七个具体创新方案,详细阐述了公司在取得创新试点资格后,计划实施的产品、业务、组织和制度等方面的创新活动。 资料显示,东方证券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21.39亿元,总部设在上海,有37个分支机构。 此外,证券业协会于日前发布公告,披露了第一届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证券业协会表示,第一届评审委部分委员由证监会、上证所、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证券业协会推荐产生;部分业内委员由证券业协会根据其专业知识、从业经验和行业声誉提名产生;聘期暂定为半年,并报经证监会同意。(记者 朱雷 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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