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范红萍)房地产公司在广告中承诺了种种服务,于先生等人入住后却发现根本不能兑现,于是将开发商长城房地产总公司诉上法庭。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审结了这起商品房买卖纠纷案,长城房地产总公司赔偿于先生等四位业主共计115200元。
于先生等四位业主先后于1999年6月购买长城公司建设销售的富宏馨居西座的房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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