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地方的国有企业改制中接连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事件,引起社会对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普遍关注。通过对这些国资流失案例的分析,不难发现,不法经营者窃取国家财富的背后,政府部门的监管存在漏洞,是更值得深究的原因。
那些侵吞国资者在改制过程中攫取非法利益的手段并不十分高明,有的甚至异常简单。一些企业通过种种手段,刻意压低资产评估价格;一些地方图方便,低估甚至忽略无形资
产,将企业简单地一卖了之;一些人利用内部优惠政策,用低价购得优质国有资产后,迅速转手,一夜暴富……国有资产就这样大量流入私人腰包。如此简单的手法竟能频频得手、攫取巨额国有资产,人们第一个要问的便是,作为国有资产代表和监管者的行政部门干什么去了?有没有尽到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
国有资产在“正常的程序”下堂而皇之地流失,说明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部门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存在漏洞。监管部门的疏忽大意、监管不到位、行政不作为,是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原因。有的部门通过合法的程序,将市场化操作的招投标,变成了形式主义的“走过场”,内定中标者或设立种种门槛将其它单位挡在门外,以维护部门或个人利益。甚至有极少数政府官员与企业收购者沆瀣一气,共同侵吞国有资产。
监管部门的疏忽、随意和走过场,有时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程度。一家事业单位改制完成后,职工们对会计报表上列入坏账的“9387000元”存在疑问,到主管部门询问,竟被告知:“哎呀,多写了一个零!”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杨瑞龙指出,在目前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负责看管财产的“看门人”与财产没有关联度,财产丢不丢没关系,丢多丢少无所谓,这才是问题的根源。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的政府官员既不能分享正确行使职权带来的收益,也不承担滥用职权所产生的损失,他们可能就没有动力去监管国有资产。
要让国有资产代表忠于职守,使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落到实处,就必须明确“看门人”的权与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决策失误者和监管失职者应当被问责,承担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堵住国有资产流失的黑洞。也只有让国有资产管理者尽到监管职责,当好国有资产的保护神,才能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作者:王骏勇 姚玉洁
(来源:经济参考报)?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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