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规定》有待完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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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 09:30 证券时报 | |
    日前,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该规定以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为中心,有针对性地做出以建立分类表决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相关规定,既有现实针对性,又具可操作性。     不过笔者认为,在股权分置问题没有解决的前提下,《若干规定》仍只是治标之方,而非治本之策。首先,股权分置问题要不要解决及如何解决等,仍将是长 期存在的可能侵害流通股股东利益的不确定因素。其次,对于非流通股的受让、质押、拍卖、托管,以及管理层收购、间接收购、股权互换等对上市公司影响较大的行为,目前情况下流通股东发言权不多。再次,对上市公司侵犯公众股东利益的处罚问题,笔者以为《若干规定》还应明确更有效严厉的处罚条款,提高其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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