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王开峰
2004年春节刚过,朋友邀我到他位于青岛市郊农村的父母家小聚。说是农村,已经根本看不见任何涉农的痕迹,由于蓬勃开展的招商运动,村民们早已“洗脚上田”,到外资企业“挣工资”了。
在朋友家刚落座就觉得哪里有些“不对劲”,仔细观察后才明白,透过客厅的窗子赫然看见三个直径达五六米的大油罐。谈及“油罐邻居”,朋友的父母满脸无奈。1999年,居民开始陆续搬入新居———润滑油厂和居民楼虽然比肩而立却也相安无事。
问题出在2002年,润滑油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在距离居民楼不足6米的地方,并排树起了高近13米,每个容量达200多吨的大油罐。即使居民楼底层的网点房高达4米,大油罐的顶端还是差不多与三楼的窗台齐平。好端端的居民楼平地添了“三个定时炸弹”,村民自然不乐意。于是,村民们开始了漫长的“信访马拉松”。
从润滑油厂老板、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区消防中队、区信访办、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市消防局、分管市长,从“公事公办”到“公事私办”,为了自己的生存安全,村民们几乎动用了“脑力所及”的智慧和办法———企业仍然生产依旧!
看着朋友一家“大过年”扫兴的样子,我忽然想起了有关部门曾出台“安全生产管理法”之类的规章,如果能通过媒体呼吁,引起有关部门领导的注意,问题或许能够得到解决。我于是和青岛当地媒体的同仁们联系,希望能够在当地媒体上披露此事,以期引起地方高层领导的重视。然而,令我始料不及的是,由4家报纸组成的“联合采访组”,在进行第一天的情况了解后,立马有两位记者退出,因为报道题材涉及“外商独资企业”的“雷区”。
我与另外两位同行锲而不舍,又用了一天的时间,对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办公室、外资企业中方代表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采访。我丝毫不怀疑他们两位的文笔以及对新闻的把握,但是其中一位的稿子在提交总编室后因“有人关照而被拿掉”,另一位的稿子见报后被改得面目全非,朴素到读者如果不仔细研读,甚至发现不了那是青岛当地的新闻事件。
万般无奈之下,我把采访经历整理成“违章居民楼遭遇违规油业公司”的稿件发给记者部。4月21日,该稿在本报“经济法治”版刊发。考虑到全国级媒体在地方的“弱势”,我只是觉得“发一篇稿子对朋友有个交待”,仅此而已。
4月29日,我按原计划外出到聊城采访。忽然接到朋友的电话,说有两位肩章为“两杠四星”的省消防局的领导,带领青岛市、区、街道的有关领导到润滑油厂现场办公:企业停产等待处理;并要求“五一”长假期间,清空所有的油罐。后来听说,省、市、区有关领导所以能够联合执法,因为中央有关部门领导有明确的态度:一定要让村民过一个安全的五一长假。
谢天谢地!我终于可以给朋友一个圆满的交待了。伴随一身轻松的,是似乎真的找到“挺直腰杆做记者”的自豪感和自信心,如果不是随之而来的处理报告,证明我确实“高兴得太早”。
5月10日,青岛市有关部门出台对润滑油厂的处理意见:近期拆迁油罐并维持正常生产,远期到开发区建厂;并恰到好处地表扬了润滑油厂配合调查的积极态度。
朋友含蓄地表扬我“给润滑油厂帮了一个很大的忙”。他的逻辑很简单,我的报道引起高层领导的关注,但联合执法的结果却是“维持正常生产”,这无异于给润滑油厂一个合法的理由:是上级领导让我们“近期拆迁油罐,并维持正常生产”的。
我的第一感觉是被人直接从天堂推到了地狱,收获是如高僧顿悟般地明白了什么叫“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坦白地说,当时的判断是“走为上策”,因为直觉告诉我,继续采访将是一件出力不讨好的差事,并且结果很可能就是维持现状。
在我为是否深入采访犹豫期间,山东临沂的一家酒精厂发生了一次恶性生产事故。一名电焊工违章焊接酒精罐的破洞时,引起了猛烈的爆炸。尽管现在记不清具体的伤亡数字,但“天灾人祸”这四个字却深印脑海。
带着深深的“赎罪感”,我又采写了第二篇题为“谁能搬走‘炸弹邻居’”的稿件。该稿在见报时,题目被当时的主编陈贺新女士改为“‘炸弹邻居’何时搬走”,虽然只是修改了简单的两个字,其效果却有画龙点睛之妙。
该稿的见报,再一次引起高层领导的重视。在一个很偶然的场合,我亲眼目睹了青岛市有关领导给国务院领导的回信,信中承诺保证尽快从根本解决此事。
第二篇稿子见报至今已经三个多月了,再没有接到朋友“拦轿喊冤”的电话,或许润滑油厂早已搬走了吧?
因为村民的安全和企业的发展,毕竟不是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冲突,只要大家都有深入生活、对生活负责的意识,结局的精彩应该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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