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我国将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构建中外资银行平等、互惠的发展格局。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我国将从四方面着手创造条件,进一步推进银行业对外开放:
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逐步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范围和领域。我国目前
已有13个城市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今年12月,我国将开放北京、昆明和厦门的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将达到16个;明年底将开放西安、沈阳、宁波和汕头四个城市;2006年底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同时开放中国居民个人的人民币业务。届时,外资银行在人民币业务范围和领域方面将与中资银行完全一样。
欢迎合格境外战略投资者按自愿和商业原则,与中资银行开展各种股权形式合作。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中资银行呈现良好势头:花旗银行、汇丰银行、恒生银行、国际金融公司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等多家外资金融机构都已入股中资银行。加拿大丰业银行获银监会批准入股西安市商业银行,这是第一家接受外资参股的西部地区银行。此外,汇丰银行持有交通银行19.9%股份,成为交通银行第二大股东并将参与交通银行的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这些中资银行在董事会运作、风险管理、市场拓展和业务经营等方面已有较大变化。
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开放成为对外开放的一个亮点。我国已批准四家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筹建,只要符合条件,还将批准更多的汽车金融公司。根据今年9月1日实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投资性公司设立财务公司,为其在我国境内的投资企业提供内部财务管理服务。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可由该外资投资性公司单独或与其投资者共同出资。同时,鼓励外国战略投资者参股中资机构已设立和即将筹建的财务公司,单个机构参股比例可达20%。
简化外资银行设立以及业务审批的相关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鼓励金融创新,丰富外资银行业务品种。
作者:张建平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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