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的基层政府债务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国内外的关注,据农业部统计,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00万元,每个村负债20万元,有的专家把它称为危害我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头号杀手”。因此,对基层债务,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否则它就如同埋藏在前进道路上的“地雷”,成为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隐患。笔者认为政府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努力化解基层财政债务:一、健全基层财政债务管理制度
首先应组织大规模债务登记调查,编制地方资产负债表。区别不同类型债务,分清楚债务的责任和轻重缓急,这是一项最基本的工程。因为只有摸清楚债务底数,做到知己知彼,才能采取措施“堵住新的出血点”,遏止住地方债务的恶性膨胀。在全面、认真做好乡镇债务的清理,摸清债务家底、成因和来源的基础上,按照“谁收益、谁负担、谁欠债、谁还款的原则,将债务落实到各债务单位和个人,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制措施,全面、彻底地清理到期债务。
其次,编制“乡镇债务预算”。在政府预算编制中要对引发财政风险的关键性预测假设的变动、政府的或有负债、特定支出承诺规模及其他不测事件引起的不确定性给予明确反映。要增加乡镇债务的公开性、透明度,让广大公众及其代表真正成为乡镇债务的知情者、决策者和监督者。这是杜绝以官员意志代替公众意志,防止暗箱操作的根本措施。
再次,应尽早研究和建立我国对财政风险的确认、评估和量化制度。为此,要加快设计一套符合国际惯例的财政风险预警和评价指标体系,确认财政风险的客观存在。该体系应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二、建立科学的官员绩效评价体系和升迁机制
官员的升迁本身就是对官员政绩和才能的肯定和褒扬,问题的关键是建立使真正的好官、有才能的官越做越大,而靠损害老百姓利益的官员没法立足的用人机制。最根本的还是把官员升迁的决定权由上转到下,转到官员所服务的老百姓手中,我们常说,政府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如果主人对公仆的升迁、待遇没有发言权,那么仆人肯定是不会把主人放在眼里的,更谈不上去维护主人的利益。目前,在我国的干部任免权还主要决定于上级的情况下,更要注重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官员绩效评价体系和升迁机制。三、规范政府的决策体制
过去,基层领导干部盲目上项目,搞投资,建立形象工程,造成财政债务的问题相当严重,因此,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是相当重要的。要不断完善政府对重大投资项目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尤其是“三不决策”制度,即没有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不决策,没有两个以上的比较方案不决策,没有经过专家学者的论证不决策。完善国际国内专家顾问咨询制度和政务公开机制,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强化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建立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强化人大监督,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适当的决策。四、树立财政风险意识和审慎理财原则,努力化解乡镇债务
一方面,要严格防止新增债务,另一方面,以拍卖、租赁等方式盘活资产、资源;通过债权债务置换、乡镇企业的改组转制、破产、资产重组,消化部分债务。建立乡镇偿债基金,适当给予各地债务化解的创新空间,提高乡镇化解债务的积极性。同时,中央应尽快出台处理乡镇财政债务的相关政策。如财政周转金死账、呆账的核销处理政策和乡镇不良债务化解政策,尤其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清收不回来的呆账、死账,要分期分批地拿出部分钱来弥补缺口,以保持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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