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郭励弘认为,民间投资城市基础设施正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潮流。但是另一方面,除了特许权经营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之外,不少城市还存在着观念障碍及行政障碍,如果细加分析的话,所有这些障碍无不来自垄断的惯性。
一、 市场准入的隐性壁垒——利益集团中梗阻
显性壁垒已不构成民间资本进入的障碍。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存在隐性壁垒,主要就是利益集团的中梗阻。
许多基础服务行业由于长期的政府垄断,已经形成利益集团,口头上“欢迎”民间资本介入,背地里却合力抵制。在一些行业里,从设计、施工到经营、管理等,都是行业管理部门自己的事业单位或公司,表面上脱勾了,实际上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形成“一条龙垄断”。如果民间资本进入这些行业,势必打破原有的利益格局。垄断部门不愿把原来属于自己的“肥肉”拱手让于他人,自然会制造中梗阻。
二、 有些地方政府缺乏对项目盈利性的基本判断
城市基础设施向民间资本开放,也就是投资项目的商业化运作,其前提仍然是项目的盈利性,只有能够盈利的项目才有希望推向市场。
基础设施项目是否能够盈利,取决于有多少有实际支付能力的需求,所以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情况,越是富裕地区越有可能把基础设施项目纳入商业化运作。但是就目前的普遍情况而言,仍然有很多城市基础设施是无法获得投资回报的,这恰恰显示出基础设施所特有的公益性质。
明明是无法盈利的项目,如果偏要推介给民间资本,只会丧失地方政府的信誉。有些城市虽然全部放开市场准入,但是并没有对具体项目的盈利性和投资回报率作认真测算分析,招商工作难免失败。
三、 政府亟需建立有效的监管
2004年6月,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改革基础设施:私有化、监管和竞争》提出,“有效的监管”是正确实行基础设施改革的最关键的促进条件。监管可以为维护投资者和消费者两方面的利益提供可信的承诺,对于吸引长期私人资本以满足对充足可靠的基础设施服务的需求是十分重要的。监管薄弱是造成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改革和私有化失败的主要原因。(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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