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召开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部署全国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在会上指出,我国是个酒类产销大国,2003年规模以上各种饮料酒及酒精已达3300万吨,销售额1274亿元,税金210亿元。酒类行业在全国经济发展和广大群
众的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势在必行,是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迫切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今年国务院把酒类专项整治列入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之一。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要求,一是尽快消除体制障碍。要坚持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原则,加快全面清理酒类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政策,废除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消除酒类市场的的地方保护和地区封锁,做到依法行政;二是全面开展清仓查库。清查重点是酒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渠道、包装质量等情况;三是集中开展一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违法行为的联合行动。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和餐馆等酒类经营场所,重点打击制售甲醇、工业合成乙醇勾兑酒类商品和仿冒知名品牌的违法行为,防止假酒毒酒流入市场。
会议指出,加强酒类市场管理,必须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的工作方针。
一是加快酒类管理法制标准建设,尽快出台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加快酒类流通管理条例立法步伐。黄海透露,为了规范酒类流通管理,商务部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指导下,起草了酒类批发、零售企业经营规范两个行业标准,目前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年内可望出台。
二是全面推行酒类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酒类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资格审查制度,实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要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
三是建立酒类流通信息档案。以商务部电子政务系统为依托,运用信息技术,以酒类、肉类、蔬菜三种商品为重点,建立了全国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管理系统,对各地经销企业的资信状况、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和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系统连续记录,供消费者查询,构建信用监督和失信警戒机制。
四是推进酒类流通现代化,大力发展酒类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化流通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大型的酒类连锁配送企业,鼓励大企业把经营网点延伸到乡镇农村和城市社区;大力推进酒类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直接挂钩,积极发展社区酒类专业店、专卖店,有条件的市场要设置名酒销售专柜。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货真价实的酒类商品和一流的服务,使酒类经营向规模化和现代化方向发展。
(编发:崔艳 范嵬 记者: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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