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
工行有望率先设立基金公司
有关人士称确切消息将于今年年底前见分晓
昨天,有关人士预测的“工商银行有望率先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消息一经传出,引起了银行界内外的广泛关注。记者就此专门向工行有关权威人士求证,该人士不但没有否定工行先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一事,而且特地向记者再三申明工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种种优势和必要性。不过,该人士明确指出,目前有些东西不能说得太绝对,确切消息要等到今年11月或12月底才能见分晓。
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有优势
众所周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各类商业银行的夙愿,也是被业内人士一致认定的“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第一步。
本月中旬,央行在召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分析会时传出消息——央行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此消息一经传出,各家商业银行大为振奋,均把此讯息视为极大的利好,进而竞相在中间业务方面做足功夫。一些原来在基金托管业务、基金代销售规模较大的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在一些网点布局并调整业务战略,有意识地为基金公司的设立作准备。
一位商业银行个人银行部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其实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比目前的证券公司设立基金公司更具优势条件。首先,基金面向普通投资者,而我国的商业银行在普通投资者心目中拥有无可比拟的公信力,普通投资者把钱放入银行,由银行实行组合理财经营较为放心;其次,银行营业网点多,相对于普通基金公司来说,更加方便投资者进行交易。
为什么金融监管部门原来不允许银行从事基金业务呢?该人士指出,按照中国目前资本市场的发展情况,管理层担心如果商业银行介入基金公司的时机不成熟,很容易使混业经营出现“混乱”。因此,央行在何时设立基金公司这一问题上,始终较为谨慎。
金融混业经营将实现突破
据有关人士介绍,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原则是“法人分业、集团混业、功能监管。”据此可以看出,这在某种程度上已突破了金融行业不得混业经营的大框架,为金融行业应对入世后国内金融市场的大开放创造了相对公平的竞争条件。
有业内人士指出,与其他法人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能由自家的银行进行基金托管。因而谁将成为工行基金托管公司的托管人仍是一个问题。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工行自己不能成为基金托管人,但可以选择未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成为其托管人。如果等到所有商业银行都有了基金公司,金融混业经营的时机就水到渠成了。
至于工行为何有可能在基金公司的设立方面先拔头筹,有业内人士分析,主要在于工行拥有全国最多的营业网点,达到2.5万个,而且大都集中于大中城市。其次是该行自开放式基金发行以来,在托管、代销基金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此外,该行遍布全国各地的理财中心已趋成熟,在普通投资者中拥有较高的信誉。 本报记者 朱桂芳 实习生 徐翔宇(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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