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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企不宜MBO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就“郎顾之争”引发的国企改革方向问题,国资委研究室专门撰写文章,并分别于昨天发表在国资委网站和《人民日报》上。文章指出,实施管理层收购(MBO)并控股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股份制改革的方向不相符,目前情况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企业不宜实施管理层收购并控股。

  而对国有中小企业,文章明确表示,可以探索试行管理层收购或控股,但经营管理者
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昨天,国资委新闻处有关官员接受采访时表示,国资委研究室这篇文章代表国资委的态度。

  另据央视报道,国资委主任李融荣也在近日表示,必须坚定不移的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随着监管体系的完善,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正在逐步减少。李融荣重申,下一步国企改革的方向不能变,要继续通过改组、出售、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国有大企业必须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改革方向,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规范上市,重要的企业要坚持由国有资本控股。(综合京华时报、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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