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联华(600617、900913)对外投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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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05:3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2004年9月28日,本公司与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在江苏省仪征市签订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三方拟共同投资组建“江苏中联化纤有限公司(暂定)”(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合资合同主体介绍 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法人代表储方卫,注册资本302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仪征市经济开发区化纤纺织园。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是江苏省省级民营科技企业,公司资信等级为AAA级,截止200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38万元。主要从事化纤原辅料及其制成品、新型塑胶制品的制造、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53万元。 2、公司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本公司以全拉伸涤纶丝( FDY)生产设备的帐面净值2470万元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7.1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以预取向涤纶丝( POY)设备的帐面净值790万元投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1.87%;江苏中元实业有限公司以土地、厂房、设备及现金出资339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1%。 3、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在江苏省仪征市经济开发区化纤纺织园江苏仪征中兴化纤有限公司内。 4、合资期限 合资公司合作期限二十年,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5、公司生产规模 公司生产规模为涤纶全欠伸丝( F D Y)6200吨/年、涤纶预取向丝( P O Y)5280吨/年。 6、合同生效条件 合作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经各投资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三、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纺织类机器设备基本上已处于闲置状态。通过本次投资,将有效盘活上市公司的闲置纺织类资产,降低公司负担,并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 四、合同的审批 以上投资事宜尚需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本次投资进行审议。合同将在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联华化纤有限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本次投资进行审议。合同在获得公司董事会通过批准后生效。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9月29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