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砚龙29日北京报道】
第一次证券业经济普查工作即将展开。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国务院决定在2004年开展我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业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普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我国证券业的发展规模、结构、效益等情况,
建立证券业经济普查数据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研究制定证券业发展规划,提高政府决策、管理水平提供基础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此次证券业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证券、期货、证券投资基金等经营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及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具体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等法人单位及其附属的产业活动单位。
其中法人单位及其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概念及划分办法按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划分规定》执行;证券业法人单位所属从事非证券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由地方全国经济普查机构负责实施,第一次证券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协助。
此次证券业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费用表)。普查时点指标为2004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为2004年年度数据。
据悉,证监会已于日前制定了第一次证券业经济普查办法,同时为了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中国证监会决定成立了第一次证券业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30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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