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柏忍冬)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局了解到,“十一”黄金周出游的北京游客将暂时无缘使用《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但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合同文本能最大限度地保障游客权益,国内游合同已剔除了此前市消协曝光的部分“霸王条款”,正式合同文本将在国庆长假后出台。
据了解,目前北京游客在出游前签署的国内游合同,都是由旅行社单方面制定,因此
游客总是处于“劣势”。而《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则是由市工商局和市旅游局共同起草的。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内游合同已汲取此前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做了相应修改,原本也计划在“十一”时推广使用。不过在考虑各种因素后,制定方最终还决定在综合“十一”黄金周投诉热点,进一步完善补充后推广,因此顺延了启用时间。该人士表示,合同正式发布时间应在下月中旬,最迟不超过10月底。
此外,市旅游局相关人士表示,游客在黄金周期间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旅游交通、购物、住宿等方面。而在新发布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中,相关部门建议“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场所、购物次数和停留时间”,在国内游合同讨论稿中没有提及,有关人士表示将考虑增设此条款。J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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