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增发时机选择上绝对不会“强行推出”
本报上海电 宝钢股份公司28日正式发布公告,近期为市场广泛关注的宝钢主业整体上市方案在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
据宝钢董事长谢企华说,在27日举行的宝钢股份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
与宝钢增发计划有关的10项议案经投票表决,全部以高比例票数获得通过。
宝钢于8月12日公开宣布其增发股票收购集团公司钢铁主业及相关优质资产、最终实现整体上市的计划。计划增发股份总数不超过50亿股,拟收购目标资产的资产评估净值约为280亿元,其中不低于增发股份总数的50%向宝钢集团定向增发。
但此一方案推出之时恰逢中国股市低迷。宝钢增发的巨额融资量、增发定价、战略投资者选择及向流通股东配售比例等诸多关系投资者利益的问题,在市场上一时引起了极大争议。经过一个多月与流通股东的沟通和博弈,宝钢推出了一个增发细化方案,将面向社会公众增发的股份比例降至40%;以10比10的比例向原流通股东进行配售;在增发定价方面,以基准值的80%至85%为折扣空间,在此空间中进行市场询价;战略投资者的选择更为严格,并将锁定期延至“不少于3年”。
市场人士表示,由于照顾到了流通股东的利益,宝钢增发方案在股东大会上顺利通过。接下来市场关注宝钢选择什么时机实施这一增发计划。对此艾宝俊表示,宝钢在增发时机选择上将以“投资者利益”为前提,绝对不会“强行推出”。
作者:李荣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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