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8日在沈阳东大软件园客户服务中心召开。会议到会股东及授权代表6人,代表股数169,877,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积仁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一表决通过了以下议项:
1、《关于200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04年半年度财务审计的结果,2004年半年度,公司母公司完成净利润29,905,179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04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及今后的发展规划,股东大会决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990,518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2,990,518元,提取5%的任意盈余公积金1,495,25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00,369,059元,未分配利润为322,797,943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给股东以一定的回报,股东大会决定以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281,451,6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168,871,01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赞成股数169,877,205股,反对股数70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数的99.9996%。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股东大会决定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租赁,CT机生产,物业管理。”修订为: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销售、安装,技术咨询服务,场地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租赁,CT机生产,物业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赞成股数169,877,905股,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3、《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决定接受南正名董事的辞职申请,并对南正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股东大会选举荣新节先生为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按照累积投票制选举的结果:
赞成股数169,877,905股,赞成股数占出席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张俊律师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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