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俊生
在新批的18家保险公司的股东中,我们可以更多地发现一大批非保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身影,如泰山集团、物美集团以及津联集团等,民营资本似乎要“批量”进入保险市场,成为保险市场的主流资本。
民营资本进入保险市场,一方面有助于保险公司建立起多元化的产权结构,促进保险业的股权改革,重塑保险市场的微观基础,完善保险市场结构,但另一方面,民营产业资本和保险资本的融合也会带来新的挑战和问题。
前车之鉴是东方人寿由于德隆系的崩溃也被勒令停业。这就提出了两个问题:如何在股份制改革的过程中避免大股东对保险公司现金流的控制,如何审慎地应对产业资本和保险资本的融合问题。
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具有金融投资性质,能够在短时间内带来大量的现金流。在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现金流容易受到大股东的控制,从而有可能为其带来巨大的利益。如果经营失败,有限责任制度也会将股东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之内。这样使得对保险公司的投资(尤其是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就具有某种特殊的价值,这可能是民营资本纷纷进入保险业的重要原因。
在这方面,国外有很多失败的案例和教训值得我们警醒。比如在日本、韩国等一些亚洲国家,一些家族型的企业集团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解决自身发展产业中的融资需要,另一方面也要为自身在产业中积累的大量资金寻找出路,同时为了自身金融交易的方便,逐步构建起以家族企业为核心的、以产业资本掌握控制权的金融控股集团。但这些家族控股的金融企业基本上没有独立性,也很难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经常因为信息不透明而掩盖的财务问题、内部之间不恰当的关联交易等原因,引发和放大风险,造成整个企业集团的崩塌。如导致日本大正生命保险公司在2000年破产的直接原因之一,就是其实际控制人从大正生命挪用108亿日元资金,转手用于认购大正生命定向发行的股票,成为大正生命的第一大股东。
中国资本市场上,大股东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圈钱屡见不鲜;东方人寿事件表明,对这一资本市场的顽症,保险业同样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在新设的18家公司中,也不能排除有些投资者同样出于类似德隆投资东方人寿的动机,因为,我国寿险企业与其股东间的关联交易并不罕见,并不能排除大股东侵占寿险企业现金资源的情况,东方人寿也绝不仅仅是一个个案。
因此,保险业目前有必要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坚持公司自身的独立性。要保持保险公司的独立性,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保险公司在产权制度安排上要尽量吸收众多的中小型投资者,追求一种较为分散的股权结构,避免大股东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比如监管部门对于那些控制大量资本的实业集团,可以将他们在保险公司中的股权强制性地控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内,比如5%。另一方面,在内控制度上要在保险公司及其背后的产业资本之间建立防火墙,杜绝关联交易,严防掌握控制权的股东侵蚀保险公司现金流。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29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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