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流通股股东权益不能只打强心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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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00:02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张东臣 9月27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见诸报端。 记者随即采访了部分法律界和证券界的专家以及一些市场资深人士。他们普遍认为
知名专家王连洲、市场人士张卫星则通过中国经济时报积极为《若干意见》建言。他们指出,《若干规定》中还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还需要具体的实施细则与之配套。而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关键还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这是证监会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能拿出的最有力的武器”。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陈守红评价说,从《若干意见》规定的五大方面,我们不难看出管理层的良苦用心。这次出台的政策对流通股股东的倾斜程度非常大。我想,这已经是目前证监会手中单独能拿出的力度最大的政策了。从内容上来看,确确实实是保护了流通股东的利益。 “这对市场来说无疑是积极、正面的信息,是时下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关键在于落实”。大时代投资总经理、市场资深人士汪贻文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若干意见》是解决市场一些现存问题的对应手段,有一定的有效性。《若干意见》要想落实好,还有待在相关的路径上下功夫。比如,如何让上万乃至数十万的流通股小股东来参与表决?如何定义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法?上市公司与高管人员监督如何落到实处?等等。都需要实施细则来确定。 汪贻文指出,“9.14”行情启动的根本因是“政策倒逼”,“救发”目的大于“救市”。后续政策落实的节奏和力度将决定行情的持续性。宏观紧缩背景下的上市公司动态业绩将出现下滑,三季度季报及2004年年报将充分反映“后紧缩因素”,行业投资价值面临重估。证券市场要发展,就必须解决股权分置这一根本问题,要让二级市场的投资人能够找到有效的盈利模式,这是最关键的。长期投资者确实能够收获应有的回报,才是市场健康发展的根本。要做到这点,仅靠证监会单方面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各方的支持。 对于市场为何反映不够积极,陈守红解释说,这主要是市场基本面和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在发生作用。首先,《若干意见》还不足以解决根本性的股权分置问题,只是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补,而非制度性变革。《若干意见》固然对市场有支持和激励作用,但投资者担心的是:后面还会有什么?投资者的预期降低了。其次,从宏观面看,无论是周期性行业还是非周期性行业,今年应该都是高点,随着宏观调控发生作用,第四季度和明年的走势都是下降的,没有乐观的理由。而且,10月份以后,各种不同类型的融资方式都要出来,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即将上市,这会给股市造成巨大的扩容压力。目前已经明确的就有交通银行、神华集团等。这使后市的行情只能是一种倒逼政策的“拉锯战”。股市向上的空间并不大,很可能在1350点-1550点之间进行箱体震荡,到“箱底”就出政策支撑,到“箱顶”就发行新股。 西南证券的张刚认为,实际上大多数股东无法参与现场会议,相当比例的股东也无法参与互联网形式的会议,那么到场的几个大流通股东便完全可以控制发言权。对于多数普通投资者而言,通过营业部的交易系统和交易所交易系统来实现表决更具有可行性。虽然有市场人士指出,建立流通股股东表决机制,为解决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通过这一机制,上市公司的流股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可以充分协商、沟通,这样可以化整为零,一个个来解决上市公司面临的矛盾,避免一刀切给市场带来的冲击。这似乎是解决股权分置的一线曙光,但《若干意见》并未明确市场普遍关注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否要实施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制度。这样,国有股问题是否要尊重中小股东的意见成为不确定性因素。当然,由于国有股问题还涉及国资委、财政部,而此文仅有证监会单独下发,还有待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定调以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