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据国际商报报道,为履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促进汽车流通业健康发展,规范汽车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及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商务部在广泛调研及多次听取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经销商等各方面意见基础上,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了《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对上述两个办法的意见,商务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可以信
联系人:蔡勇 陈跃红
传真:010-85187067
E-mail:qczz @mofcom.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
邮编:100731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04年10月15日。(据商务部网站)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