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切实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江阴市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该市环保局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强化了“环保第一审批”制度。
结合江阴实际,自2001年-2004年,该市相继出台了有关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文件,提高了污染项目的环保“准入门槛”。对于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印染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且科技含量较低对环境有污染的化工项目和一批重污染项目一律不予批准。
该局在建设项目日常的环保审批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不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不符合江阴“准入门槛”条件的项目不批;不具备污染治理能力的项目不批;污染负荷严重,超过当地环境容量的项目不批;在工业集中区以外的新建工业项目(利用存量资产的除外)不批。真正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通过政策的引导,该市坚持工业企业向集中区集中,并提倡发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型工业化企业。
(周建国)
《市场报》 (2004年09月28日 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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