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点评:此次两个《办法》的颁布标志着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基础的配套监管法规体系已基本建立,基金业已进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的法制化轨道,基金业监管的水平和效率也将得到有效加强。此次颁布的两个管理办法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条件
(金陵/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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