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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三季报有新要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05: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今日,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2004年第三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今年前三季度如果上市公司业绩有预亏、预警(预增)或者与前期预告有不同的情况,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告,并说明原因。如果上市公司预计2004年将亏损,或者业绩将出现50%以上的波动,也应在季报中予以警示,并对业绩变动原因进行说明。

  另外,上市公司在季报中增加披露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情况,包括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根据深交所的安排,主板市场每天披露三季报的公司不超过50家,中小板不超过5家。三季报的披露工作将于10月31日前完成。记者李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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