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从杭州市规划局处获悉,被征地村留用地制度自1999年在第一批撤村建居点开展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已经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全面展开,推广形势良好。
【点评】杭州市“留用地制度”的全面展开,对于杭州市的城市化进程、城乡一体化建设具有深远的意义。政府在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时,将留下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发展二、三产业,壮大集体经济,安置失地农民。作为撤村建居的配套安置方法,显然“留用地制度
在撤村建居过程中,农民往往抱有害怕、抵触等的情绪,造成了征地难、拆迁难等一系列问题。
“留用地制度”中政府提供优惠用地,以地价作为对征地补偿的补充,从而保证农民在留用地的开发经营上能获得长期的收益。这一措施的实施,能换取农民的支持,有利于撤村建居工作的顺利进行。
(点评人:魏梦杰)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9月27日 第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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