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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名牌?到法院告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 06:0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赵郁蒙)很长一段时间,一些人认为香港企业登记注册制度较为宽松,便以个人名义在香港登记注册了不少内地知名品牌企业的名称及品牌,然后到内地找一个有能力加工的厂家签订合同,俗称“傍名牌”。昨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在给全国人大代表的答复中提出,知名企业可以在香港提起诉讼,追究行为当事人的侵权责任,并请求内地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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