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
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人民币。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本次担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为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申请的2000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期为一年,自2004年9月6日至2005年9月7日。
二、被担保人情况: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亮)成立于2001年10月2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319万元,法定代表人冯海良;经营范围为铜管、铜板带、铜箔及其他铜制品的制造、加工。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3年12月31日,浙江海亮总资产为64900.70万元,负债总额43597.89万元,净资产20705.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9%(母公司)。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2563.35万元,净利润4431.79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经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公司与浙江海亮友好协商,同意互为对方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等额互保额度。本公司董事会对浙江海亮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浙江海亮的资信及盈利状况较好,本公司与浙江海亮进行互保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2000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文本;
2、与浙江海亮的担保协议文本;
3、浙江海亮的财务报表;
4、浙江海亮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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