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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5日 05:3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4年9月23日上午在杭州市西湖国宾馆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钱松申因公出差不能到会(委托吕小奎董事代为行使权力),独立董事孙优贤因参加重要会议不能出席(委托胡一平独立董事代为行 使权力),独立董事张浒平因公出差不能出席(委托独立董事何力民代为行使权力),本次会议出席董事达到应出席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开会条件。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吕小奎董事长主持。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杭州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环球中心项目(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以本公司参股30%的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主体参与杭州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环球中心项目(暂定名)的投资建设:

  1、杭州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环球中心项目(暂定名)是省政府重点项目西湖文化广场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设地点在杭州市中心的武林广场区域,运河北侧新规划的杭州西湖文化广场,本项目为该广场的主建筑。项目主楼共41层(含地下两层),高170米,总建筑面积10.72万平方米,其中写字楼面积5.11万平方米,商场面积3.54万平方米,地下停车场面积2.07万平方米。本项目已于2002年5月动工建设,预计2007年2月竣工交付使用。本项目投资总额估算为13.93亿元(含税金及利息),剔除税金,按30%比例计算,本公司应投资额为3.9亿元。

  2、建设资金由以下途径解决:(1)主要由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解决;(2)以投入项目公司的资本金解决部分资金;(3)由施工单位带资解决部分资金;(4)通过预售解决部分资金;(5)不足部分由浙江耀江文化广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按持股比例自筹资金投入。

  本公司按30%的比例承担不足部分的投资义务,预计投资额为15000万元,资金来源以公司自筹或向银行融资解决。

  本议案需提交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受让20.2亩土地用于公司研发和商务用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每亩191.45万元的价格受让杭州市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57号地块20.2亩土地,用于公司研发中心和商贸用房建设用地。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

  (浙江浙大海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925;注册地址:杭州市高新区2号路之江科技工业园区6号楼;法定代表人:薛卫国;注册资本:9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自动化控制系统及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销售与技术服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的开发与应用;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电子工程的开发、销售与服务;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开发;销售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纺织品、针织品等。截止2004年6月30日,总资产60506.30万元,负债总额18798.04万元,净资产39613.34万元,负债率为31.07%。2004年1-6月,该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12.55万元,净利润512.93万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的互保金额及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撤销与海亮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担保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互保协议书》,重新签订担保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

  同意公司与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合计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的《互保协议书》。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5319万元,法定代表人冯海良;经营范围为铜管、铜板带、铜箔及其他铜制品的制造、加工。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0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64900.70万元,负债总额43597.89万元,净资产20705.1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89%(母公司)。200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22563.35万元,净利润4431.79万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总工程师职务的议案》,聘任方少萍为总工程师;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4年10月27日召开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04年10月27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本公司总部15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终止31省道绍兴段收购项目的议案》(本议案经2004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04年7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本公司公告内容);

  2、《关于投资杭州西湖文化广场浙江环球中心项目(暂定名)的议案》。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004年10月1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五)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4年10月19--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⑴法人股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表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⑵、个人股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西施大街59号14楼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吕燕飞、周蕾英

  联系电话:0575-7016161、7011796

  传真:0575-7013968

  邮政编码:311800

  (七)会议审议内容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 t t p:// w w w. s s e. c o m. c n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3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章):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委托人股东帐号: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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