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国际商报讯记者裴?报道本报曾于7月19日报道了《印度对华反倾销政策出现倒退》一文,指出,印度在对我帘子布产品反倾销案件中,无理拒绝给予我4家应诉企业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另外,在该案初裁中,还存在许多程序上和实体上违反WTO规则和印度反倾销法的地方。
事后,我方采取积极回应态度。9月1日,其中两家涉案应诉企业———宁波锦纶股份
有限公司和宁波金轮进出口有限公司各自代理律师,会同中国商务部有关官员、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相关人士、中国驻印度大使馆有关官员及上述两公司代表组成代表团,赴印参加了帘子布产品反倾销调查案终裁听证会。
听证会主要围绕是否给予上述两公司的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展开辩论。中国商务部有关官员指出印度商工部调查机关在初裁中的一些不公正、不透明的作法,并表示将就本案在政府间进行磋商;两公司产品的印度进口商也分别表示,一旦对从中国进口的帘子布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将严重损害帘子布下游产业———轮胎生产企业的利益,并将损害轮胎产品终端消费者的利益。
相关法律专家分析认为,本次听证会上,印度申请方提起反倾销的主要目标是针对上述两公司而非其他涉案中国应诉企业。从听证会的现场情况来看,印度反倾销主管当局明显偏向申请方。因此,专家认为,要想取得本次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胜利,还需依赖中国政府以及两公司印度进口商给印度政府施加更多更大的压力。
据透露,此案核查工作可能在10月上旬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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