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股市监管力度 仅靠公开谴责是不够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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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1:15 证券时报 | |
    不记得在何处看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歹徒当街行凶,群众当即报警,警察及时赶到,歹徒拔腿便跑,不一会来到了一死胡同,正当歹徒准备束手就擒之时,警察突然从腰际拔出一小喇叭,冲歹徒喊到,“现在对你进行公开谴责”。这虽然是个笑话,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股市监管乏术的现状。     近年来,中国股市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监管水平也进一步得以提 高,一些违规行为和违规公司被曝光后,市场由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净化。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国内市场监管存在着一个较大的制度硬伤,那就是在监管过程中,往往只强调对违规上市公司这个法人组织的处罚,而对于承担主要责任的高管却明显处罚力度过低,处罚的手段也相对单一,这大大降低了上市公司和高管个人的违规成本,客观上加剧了违规行为的屡禁不止,并在事实上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伤害。    据笔者粗略统计,年初以来遭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达到了30家,其中*ST丰华(资讯 行情 论坛)分别在去年5月份和今年4月份间隔不到1年的时间里,因信息披露违规两次遭到公开谴责。像这样对公开谴责置若罔闻的并不止*ST丰华一家上市公司。在2002年,就有3家公司半年内连续两次遭交易所公开谴责。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作为一个法人组织,其在市场中的表现归根结底都是来自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中自然人的意图,法人作为一个法律上的概念,虽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其违规行为本质上是由组织中的相关个人完成的。相对于董事会和管理层来说,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处于明显的弱势,但却在承担了股价损失的同时,还要承受由于高管违规带来的处罚损失。而部分公司高管对形同挠痒的处罚手段早已不为所动,怀着一种“该干嘛去干嘛,怎么着吧”的心态。     笔者认为,对于违规的上市公司高管来说,公开谴责这种只停留在面子层面上的处罚是没有切中要害的。目前情况下可考虑将公开谴责制度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让违规的高管不光只承担行政上的处罚。中国人是讲究面子,然而对于一些把利益看得比面子更重要的人来说,光让他没面子是没用的,必须让他有切肤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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