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科技产业发展资金使用
本报讯深圳市最新一期的《市政府公报》显示,为提高资金使用整体效益,创新资金管理模式,形成职责明确、管理科学、配置合理、监督落实、绩效突出的专项资金运作机制,深圳市政府决定将科技三项费用、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出国留学人员创业资金整合为科技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无偿资助最高限额为100万
据了解,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无偿资助、无息借款、再担保、奖励等多种方式支持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的最高贴息额为100万元;对于重点扶持企业,贴息额上限提高到300万元。无偿资助主要用于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新产品研制、公共技术平台建设等事项。注册成立时间超过1年且上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申请无偿资助。中小企业获得无偿资助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但同一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深圳市政府其它专项资金无偿资助。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四类企业
专项资金以扶持产业发展为核心,重点支持产品或主业具有高成长性,拥有潜在市场或产品能填补重大空白,能够明显改善民众生活质量、有利于完善产业链等4类企业。
专项资金由深圳市科技和信息主管部门、市财政部门负责管理,审批和发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政府决策制度,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吴涛)(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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