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GAP认证大方向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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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08:15 新京报 | |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在全国GAP认证相关会议举行期间约见部分媒体,首度回应民间种植户对于GAP认证推行的“质疑”。     SFDA副局长任德权在会上指出,国家对于中药材GAP认证的基本思路和大方向不会改变,具体检测标准和办法将在试行过程中不断完善。同时,任德权透露,2005年国家将进一步加强对药材质量的监管,丹参已被列为中药材市场的重点抽查、检测品种 。    SFDA回应种植户质疑     “对个别种植户出于一己之利的炒作,我们不争论,GAP认证大方向不会变。”任德权向与会记者表示,今年6月29日GAP认证已经被纳入国务院行政许可项目中。     “离开了中药农业的规范化种植,中药工业也很难在现代化道路上健康、持久的发展。”任德权称,GAP的实质是规范化、规模化生产中药材,也符合国家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大方向。     GAP强制执行是“长远目标”     至于GAP认证强制执行的时间问题,任德权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称,目前GAP走的仍是以企业为主导、自愿申请的路子,强制执行只是一个长远的目标,因为种植户对GAP的认识和接受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是10年还是20年,现在还很难确定。     据与会专家介绍,目前GAP认证的思路是“公司+基地+农户”,企业出面组织农户和基地,主要资金由企业投入,国家科技部门及当地政府也会有部分鼓励性基金补贴进去。有关专家认为,这一发展模式类似于“订单农业”,种植户可以不必为药材的销路担心。     不过,对于认证推行中药农的利益会不会受损、企业会不会对药农的产品压级压价,不少与会记者提出了疑问。     “这关系到一个企业的信誉。”任德权对此解释说,目前国内几家已通过GAP基地认证的企业,所种药材几乎全部供应自身消化,企业一旦失信于药农,只能是自堵门路。     ■事件回放     2002年4月17日,SF鄄DA以第32号局令的形式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拉开了GAP认证工作的序幕。     今年6月初,北京大兴区药材种植户周成明牵头对GAP认证工作提出强烈质疑,并联名上书国务院有关部门反映情况,称GAP认证伤害了“三农”的利益。周成明等人在发给本报记者的一份公开材料中指称,GAP《认证管理办法》第4条明确规定“中药材GAP认证”只对企业,不对种植户,企业必须有营业执照。几位种植户认为,这一规定不利于发挥药农的生产积极性,严重损害了“三农”利益,因为目前中药企业种的药材还占不到总面积的5%,95%没有营业执照的药农都排除在“中药材GAP认证”及国家的资金扶持和监管之外,“而且按国外GMP‘试认证’、‘认证’、‘强制认证’的思路走,未来若干年后,药农生产的传统药材没有经过‘GAP认证’将被视为‘非法’产品”。(记者李宗品/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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