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朝潮
前段时间,北京新兴医院利用巨资打造“医学神话”欺骗患者遭到媒体频频曝光,讨伐“新兴”、呼唤政府加强对民营医院监督管理的民声沸腾。
我国民营医院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迅速,难免泥沙俱下。由于医疗服务行业有
其特殊性,政府理应对其强化管理,引导其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但是,由于“新兴事发”而认为民营医院通通都应当严加限制的认识是糊涂的,欲将民营医院一棍子打死而后快更是一个极大的错误。相反,我认为在需要认真解决政府监管缺位的同时,同样需要认真解决民营医院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环境问题,给民营医院更加良好的“国民待遇”。万不能因为“新兴事件”而搞“过头政策”,给所有的民营医院以“小鞋”穿。
民营医院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产物,是我国现阶段医疗服务行业中一个活跃的生产力,民营医院的快速发展给公立医院的发展带来了竞争和挑战。许多地方的民营医院在收费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明显优于当地的公立医院。他们夹缝中顽强成长的精神以及经营的理念和服务的水准从一个侧面促进了公立医院的改革。
然而,由于医疗市场的改革总体趋势还十分缓慢,民营医院在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问题日趋突出,行政许可和政策闸门的开放程度限制了医疗市场社会资本的进入。其中,现行医保制度已经成为各种医疗机构之间展开公平竞争的最大障碍。医疗设备审批制度也是民营医院发展的阻力之一,民营医院要引进价值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大型医疗设备,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审批。政府部门防止国有医院动用国家财政资金盲目引进设备很有必要,但民营医院花自己的钱购买设备也要审批,就说明其自主经营权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干涉。
民营医院遭受“政策瓶颈”限制的主要原因是其营利性定位。医疗服务业是特殊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当然对其质量和诚信的要求仅靠市场机制是不行的,但完全可以通过政府监管来保证其社会效益;正如公立医院的非营利性也要通过市场资源配置争取获得最大的盈利一样。“营利性”不是民营医院的罪过,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无可厚非,关键是要用“看不见的手”作用于公立医院的市场化要求,用“看得见的手”作用于民营医院的社会性要求,在此定位上公平对待公私医院,引导两种医院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既能够打破国有公立医院行业垄断局面,推进医疗市场的充分竞争,又能够满足全社会成员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促进国家医疗事业步入世界先进行列。
我们仍然需要善待民营医院!“新兴事件”之前是这样,“新兴事件”之后也不能改变。一个理性和秩序的社会,不能因为一个医院的欺世盗名就让所有的民营医院丧失公平的空间。(晓航/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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