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主体错位 医药企业何时扛起创新大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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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7:46 中国经济时报 | |
    “论产业规模,去年我国医药工业产品销售总收入尚不及全球排名第四的葛兰素史克一年的销售收入;论企业规模,我国最大制药企业哈药一年的销售额也只相当于世界第十大制药企业阿斯利康销售额的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朱宝凤对中国医药产业的现状显得忧心忡忡。     作为被邀请出席9月17日“第八界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论坛”开幕 式的嘉宾,珠宝风坦言,“造成我国医药工业落后的主要原因新药研发能力不足”。她曾历任云南白药(资讯 行情 论坛)厂厂长,云南省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主任等多种职务,工作涉及了药品生产、研发、监管等各个环节,无疑对我国医药工业落后的现状有着深刻的认识。    新药研发主体错位 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新药研发主体错位,体制、机制限制了现有企业创新能力的发挥”珠宝风认为。     据了解,在国外制药发达国家,新药研发的主体是企业,新药的研发是以市场为最终目标。而大学、研究院主要着重基础研究。但在我国,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新药研究主要由大专院校和国家的研究院所来承担。可以说,在我国新药研发的主体不是企业而是国家,我国绝大多数制药企业规模不大,都难以承担新药研发的高风险,尚不能成为医药技术创新的主体,造成新药研制与市场间的脱节。     目前,我国的医药企业仍然以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为主体。但由于体制、机制的限制还难以成为创新主体。     珠宝风在分析原因时指出,“在考核机制上,我们往往用当年的效益指标来考核企业的经营者,而新药的研发往往投入大、周期长,这就难免形成前人载树后人乘凉的客观效应”。这造成了许多企业不愿意投入进行新药研发,如果投入新药研发一方面会减少当年企业的利润,影响经营者的业绩;另一方面,就算等到10年后,有新药被开发出来,该企业经营者已经调离企业,或者退休了。假如巨大投入后,并没有新药被研发出来,弄不好当时的决策者还要承担决策失误的责任。“因此,许多经营者选择投入少产出快的仿制药进行研发,仿制的结果必然导致低水平重复,以致竞相压价,导致企业利润空间越来越小。”     医药企业何时扛起创新大旗     “要使现有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成为新药创新主体,关键在于建立一套这些企业经营者的考核机制和分配机制”珠宝风认为。     目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的进步和发展,然而由于对国有资产代表者的责任未落到实处,导致一些企业董事会的成员责任心不强。因而,各级国资委或国有全资公司委派的董事的责权利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加以进一步明晰,要营造一个促使董事会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充分考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只有这样,新药研发才有可能列入企业的科研计划中。     要促使现有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成为新药创新主体,还必须建立有利于新药研发经营者的激励机制。由于新药创新投入大、周期长而且风险大,对企业的经营者要解决既能载树又能乘凉的分配机制,完善分配中的期权、期股和风险抵押的分配机制。     据珠宝风介绍,新药研发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新药研发主体是医药企业,但是新药研发也需要政策的支持。政府应该加大对基础研究支持的力度,制定合理的科研人员奖励、激烈机制,推进技术进步,尽快把各研究院所多年积累的成果推向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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