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广传媒控股股东“以股抵债”方案获准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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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54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实施“以股抵债”方案,并同意公司将控股股东???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用于抵债的7542.1022万股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2004年9月22日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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