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牧股份(600195)控股股东重组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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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6:0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牧集团”)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与中国牧工商(集团)总公司重组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4】818号),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水 公司”)依法对中牧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出资人权利,依法对中牧集团的重大决策等事项实行统一管理。由于中牧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若重组完成后,中水公司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述重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上述重组事项需在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同意豁免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要约收购义务后方可履行。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收购的进展情况及时作出披露。 特此公告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