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扫清障碍 所有基金均可参加宝钢增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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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5:2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日前就中金公司提交的“基金参与证券发行受到限制问题的建议”复函,根据复函内容,所有基金均可参加宝钢增发。 复函称,基金财产可以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担任副主承销商或分销商所承销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非控股股东在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这样,除控股股东为主承销商外的基金公司,都将有资格参与证券发行。 据悉,中金公司是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增发的主承销商,而中金公司目前并未进入基金业,因此,现有基金均可参加宝钢增发。 此前,不少持有宝钢流通股的基金公司都存在这种担心:一旦控股股东参加承销团,自己将无缘宝钢增发,如果不及时卖出股票,将被迫承担除权缺口带来的巨大亏损。据记者了解,一些持股数百万的基金因此曾考虑卖出,但多被中金公司劝阻,要求他们“等待证监会的说法”。 据记者了解,由于宝钢10:10的配售方案对老股东比较有利,部分基金公司已考虑增持宝钢股份。但也有基金经理持谨慎态度,认为“方案让步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收购资产的质量要好”。记者杨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