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制度拷问过会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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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11:46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监会《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发布之后,新股发行被暂停。据统计,目前已过会等待发行的IPO项目还有50家左右,待《通知》正式发布之后,这些项目将会按照新的办法公开询价,已经核准的发行价格有可能发生改变。记者日前了解到,已过会企业及其保荐机构正在为重新制定发行价格做前期准备,发行价格的变动方向和是否调整发行规模等问题,成为融资企业和保荐机构最关注的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手中拥有已过会项目的保荐机构业已开足马力,保荐代表人与企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接受采访的几名保荐代表人告知记者,近期准备常驻企业,工作量可能会比较大。一位保荐代表人介绍说,券商现在要做的工作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已过会企业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自己先定出一个合理的价格,为项目推介做准备;二是要与融资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让企业重新认识当前的融资环境,争取在改变发行价格的工作中获得企业的支持;三是与相熟的机构投资者取得联系,就项目的具体情况与询价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提前疏通询价的通道。     一家已过会企业证券部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发行定价制度改革使我们认识到,企业在发行上市过程中要扮演更加积极主动的角色,不能把一切工作都抛给保荐机构。”为了配合自己的保荐机构进行询价,该公司准备制定比较详细的推介计划,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对于发行的前景,该人士表示比较乐观。     询价制度的推行无疑将考验券商的渠道建设能力,诸多券商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对于手中拥有已过会项目的券商来说,任务就显得更加紧迫。江南证券投行部负责人王承军表示,新制度下券商的销售能力变得更加重要,短期来看,券商可以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保证询价的顺利进行,但长期来看,券商要更加重视投行内部独立销售部门的建设,以后将会有更多的券商朝这方面努力。     关于询价制度实施后,原有的发行价格将会发生怎样的改变的问题,接受采访的企业出言比较谨慎,他们认为,目前《通知》还没有正式出台,发行价格的变动方向难以准确判断。据了解,目前业内对于新制度实施后,已过会项目的融资规模问题有多种说法,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发行价格降低,可能会扩大发行规模来保证企业原有的融资额,但也有意见认为发行规模不会轻易改变,已过会项目必须接受可能出现的结果,即发行价格的降低。企业和券商都认为,目前需要更加明确的政策指引。     已过会企业还有另外一个担忧,就是询价对象有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如果联合起来压低价格,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可能被低估,这显然不利于企业和保荐机构。在给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当中,多家券商都提到了这个问题,有保荐机构建议可以让询价对象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以对其形成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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