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投资者有限补偿机制近期出台 券商对此不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09:38 新快报 | |||
业内人士认为,此举虽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但券商成本将增加 新快报记者 叶志明 实习记者 季彬 据知情人士透露,央行目前正在协同证监会共同制定投资者有限补偿机制。投资者补偿机制正式启动后,所有证券公司须按规定缴纳费用。 投资者有限补偿机制是指各证券公司按规定缴纳费用成立补偿基金,当证券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补偿基金依法履行对投资人的有限赔付职能,基金有限补偿与股民保证金原额之间的缺口,依旧由央行垫付。 证券业内人士认为,实施此补偿机制,虽然可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但却进一步增加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同时,存在严重问题的证券公司如果保证金等出现问题,由各证券公司出资组成的风险补偿金支付,变相变成了由合规的证券公司为不法证券公司支付成本,这就不太公平,也不利于正确引导整个证券行业的正常发展。 所有券商均须缴费 据统计,8月份我国证券公司的收入只有13.14亿,较7月减少4亿元,再创年内新低。随着近年证券市场行情的持续低迷,券商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加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用股民保证金已不是个案,近年已有大连证券、南方证券等券商相继被关闭或被托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证券公司因经营严重亏损或用保证金造成支付困难而被关闭或托管后,央行一直担当最后付款人职责,如去年南方证券被托管,央行就为此支付了超过100亿的资金。针对目前证券公司的实际现状,央行正在协同证监会制定投资者有限补偿机制。投资者补偿机制正式启动后,所有证券公司均须按规定缴纳费用。 当证券公司破产后,投资者补偿基金依法履行对投资人的有限赔付职能,既可充分发挥市场约束力量,又可防止挤兑风险的传递和蔓延。同时,投资者补偿机制也为央行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设置一个缓冲机制,券商出现问题后,基金有限补偿与券商保证金原额之间的缺口,依旧由央行垫付。 本土券商对此普遍不满 总部在广州某证券公司总裁对记者表示,实施投资者有限补偿机制,对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意义重大,但另一方面却增加了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目前证券公司已在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按成交额的一定比例交缴了风险结算金,在目前证券业经营困难,全行业普遍处于亏损水平的情况下,再实施风险补偿金,无疑增加了证券公司的经营成本。 他同时表示,设立风险补偿金对合规经营的证券公司不公平,即有严重问题的证券公司若保证金等出现问题,由各证券公司出资组成的风险补偿金支付,变相变成了由合规的证券公司为不法证券公司支付成本,这就不太公平,也不利于正确引导整个证券行业的正常发展。“不能再让乖孩子受罚了。央行和证监会应把股民的保证金看死,并监督其资本金的运作,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所在。” 另一家总部在广州的某证券公司办公室有关人士对此也表示无奈,他认为,实施此机制,对股民而言的确多一重保障,但对证券公司而言是多一项成本支出。“如果下文件只能执行,还有什么办法。不过我对此却有保留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