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岐: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也应放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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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09:17 中国经济时报 | |
本报记者 苏培科 “既然商业银行能够设立基金管理公司,那么同为金融机构的保险公司也能够设立。”这是经济学家曹凤岐教授9月17日在2004“中国平安金融论坛”上说的。他认为,中央银行正在研究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主要是发行货币基金,而保险公司开展此项业务会进一步加强金融创新。 曹凤岐认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放开,实际上是设立了自己的资金管理公司,是银行业务的一个重大的突破,打破了严格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既然商业银行可以这样做,保险基金公司应该也可以这样做。在内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前提下,保险公司可以下设基金管理公司,它和保险的其他业务要严格分开,要做到资金分开、账户分开,这是今后的一个发展方向。 他说,从发达的国家经验来看,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与资本市场的对接,如发行定向投资种子基金,进行资产委托管理、组建产业投资基金、深化债券投资组合等等。在这些国家,保险资金运营能力仅与银行业,保险资金的投资需求与证券市场的融资需求是一种互动,互补关系。保险资金是影响资本市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保险公司既是一般意义上的保险公司,也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掌握着庞大的金融资产。法国的安盛集团1998年掌握的资产达6550亿美元,苏黎世金融服务集团长官的资产是4030亿美元。他们的投资也是无所不包,比如股票,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还有设立投资基金,投资房地产,投资期货,也可以进行外汇买卖,也可以进行资产托管业务等等。以日本、美国、英国为例,2000年美国寿险公司投资集中70%股票,英国保险公司投资中60%是股票,日本保险公司投资中50%是证券。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是保险公司的主要的利润来源。他们的投资活动没有地域上的任何限制,可以向国内,也可以向全球任何一个他们认为可以使资金增值的地方。 目前国内保险公司的投资渠道比较狭窄,仅局限于《保险法》所规定的几种,如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权,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资金运用形式,而且不得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向企业投资,若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之后,就可以像基金一样来运做自己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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