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600307)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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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9月20日上午9:00在酒钢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大会由董事长秦治庚先生主持,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代表公司股份515,111,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76%,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任免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1、因工作变动,公司股东大会同意田勇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515,111,11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2、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增补关和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简历详见2004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同意515,111,117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郝春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9月2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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