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股份(600475)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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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5:5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8日上午在无锡市城南路3号二楼会议室举行了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5人,持有股份9390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6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有效。上海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文君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大会由万冠清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39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站锅炉、工业锅炉、锅炉辅机、水处理设备、压力容器的制造、销售,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金属材料(贵金属除外)、机电配套的销售,锅炉、水处理、环保产品成套设备工程咨询、服务,租赁,公路货运,经营经外贸部批准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的相关手续。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939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通过后的关联交易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 w w. s s e. c o m. c 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年度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390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4年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36,685,156.98元,缴纳企业所得税5,245,214.50元,实现净利润31,439,942.4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143,994.25元,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益金3,143,994.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5,211,831.2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651,773.74元。 2004年上半年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2004年6月30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共派发现金16,000,000元,占本次可分配利润的16.55%,剩余未分配利润80,651,773.74元结转以后年度。2004年上半年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事项均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并公告过。(详见2004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w w w.ss e. c o m. c n)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文君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九月十八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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